3/4/2018主日信息: 彼此的團契(約翰一書1:1-10) 孫雅各牧師


收听


一、與三一神的團契

我們能明白與進入與三一真神的團契是因為神恩典的顯明與話語的啟示.

1. 起初原有: 上帝是自有永有的.耶穌是永恆的.如此反駁諾斯底派的異端.

2. 耶穌的神性: 原與父同在,駁斥了克林妥 (Cerinthinism)否認耶穌神性.

3. 耶穌道成肉身成為人子: 指出幻影說(Docetism)妄論基督人性的謊言.

二、光中彼此的團契

「我們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祂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約一1:7)罪人怕見光,因為光能暴露罪人的敗壞.我們若在基督眼前,一切的罪都是明顯的,是赤露敞開的.我們為甚麼可以彼此相交呢? 因為都在基督裏,祂的血洗淨我們一切的罪,使我們行事為人不在罪惡敗壞中.

三、聖潔永恆的團契

1. 當如何才能行在光中?

(1) 蒙光照: 承認我們曾死在罪惡敗壞中,必須承認需要被光照.(約一1:8-10)

(2) 願順服: 要遵守主的道,願意過一個以神為中心的生活,才可能與主同行.

2. 怎知自己在光明中行呢?

(1) 喜樂: 彼此相交就知道我們在光明行, 相交κοινωνια就是團契的意思.

(2) 相愛: 藉著團契彼此相愛,生命相連,同歡樂,同憂傷,供應須需要的人.

(3) 認罪: 若不承認自己犯過罪,就是以神為說謊的,神的道不在我們心裏了.

此条目发表在主日信息, 录音/录像分类目录。将固定链接加入收藏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