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0/2018主日信息: 屬靈萬應良方(羅馬書8:28) 賴若瀚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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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相效力」是「一同工作」,「相互配合」,「並行」,彼此互補之意.
一、一項認定
A.「萬事互相效力」 (羅8:28)
B. 「萬事」是指甚麼事呢? 萬事是包括好事與不好事.
C. 是誰讓「萬事」互相效力呢? 並非「塞翁失馬焉知非福」的
認定,也不是宿命論. 是神主導呢? 還是命運主導呢?是神讓萬事互
相效力.

二、一個定數
A. 世人的「二元論」: 不是好壞,高低,上下,順境,逆境的得失
B. 屬靈的「整全論」: 不是不會遇見倒楣事,但是不要變成倒楣人.
C. 「得益處」是指甚麼說的? 經過試煉,品格被鍛鍊,變得更像主.

三、一個變數
「叫愛神的人得益處」
如何面對2019的挑戰?我們要勝過軟弱和抱怨.逆境的背後有神的美意.要凡事謝恩,因為神讓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因小兒麻痺症運動不方便,因此在中學就參加詩班,又愛讀書.這兩樣都對後來作牧師有幫助.內地會的創辦人戴德生有一句名言: 不同心的同工使靈性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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