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1/2021主日信息:恩典與行為 (哥林多前書 15:9-10) 蔡明謀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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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太的生日蛋糕上,只能插某一定數量的蠟燭;不懂的女兒就會很困惑.
有一些神學也讓人困惑.聖經一方面告訴我們,得救是本乎恩,但是另一方面,告訴
我們,神用行為來審判我們.恩典是白白的賜給我們,我們是否就沒有責任?
今天的經文讓我們看到保羅的恩典觀.與我們的恩典觀可能有些不同.保羅認為接
受恩典的人有責任要回報神.他說自己是使徒中最小的,因為他以前是逼迫教會的,
他是不配的.他繼續說,恩典在他身上不是徒然的,因為他格外努力回報神.當時的
羅馬社會,得恩的人要報恩,要跟在施恩的人後面大聲宣揚.主耶穌醫好十個長大痲
瘋的,卻只有一個回來感謝。耶穌問,『其他九個被醫治的人呢?怎麼沒有回來報
恩?』.聖經多處吩咐我們,行為要與蒙召的恩相稱,這是基督徒人生的中心目標.
恩典是神白白賜下,但是我們必須回報神.我們需要報恩,是人之常情;若不報恩,
是輕忽恩典.達拉斯神學院的音樂廳有一大片牆,上面刻著贊助人的名字.沒有報
恩,可能這人本就是不會感恩的人,或者覺得恩典不夠分量,不覺得那麼有價值,
以致他覺得沒有什麽需要感謝的.由一個人的行為可以表現出他對恩典的態度.
我們如何報恩呢?積極,主動的服事主,是最好的報恩.不用害怕為主做太多.將
自己在工作上的要求,照樣放在家庭中,以及對孩子的要求,同樣放在自己在教會
的服事上就可以了.疫情間留下的一些問題,例如不良的敬拜習慣,退步的屬靈生
命,疏遠的會友關係,削弱的福音工作等都是我們要積極回到教會,重建神的家必
須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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