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7/2021主日信息:是或不是, 務必誠信 (馬太福音 5:33-37) 謝冠廷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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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說到:“你們的義若不勝過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夠進天國” (太5:20) 之
後,第五章中共有六次類似套語:「你們聽見有話說…只是我告訴你們」;早上來學習第
三個主題「不可背誓」的教導:
馬太福音第五章這裡共記載耶穌的六組對比論述的真理教導中,耶穌是根據自己作為律
法「成全者」的權柄,將人對律法的誤解以及律法所指向的真正方向做闡釋。『不可背
誓,所起的誓總要向主謹守.』(太5:33)是間接引用舊約的幾處經文,包括上帝十誡吩
咐的第三誡:不可妄稱耶和華的名(出20:7);不可指著主的名起假誓,(利19:12); 人若向耶
和華許願或起誓,要約束自己,不可食言(民30:2);人向耶和華許願,償還不可遲延
(申23:2)。也許這時還是有人會問:那麼我們可以指著上帝的名起誓嗎? 十六世紀的
『海德堡要理問答』:當掌權者要求起誓,或確有必要時,為維持並促進忠信和真
理,榮耀上帝,造福鄰舍,就可以起誓。這種起誓基於上帝之道,舊約新約中的聖徒
都曾正當地使用過。反之,聖經中的負面例子也不缺乏,其中我們熟悉的是彼得三次
否認主耶穌(太26:69-75) ,彼得甚至發咒起誓, 說他不認得耶穌,立時雞就叫了!是否在
艱難的環境中,我們也會像門徒一樣的軟弱跌倒呢?顯然發誓並不能實質增進人所說
的話語的可信度。
耶穌說:『只是我告訴你們,什麼誓都不可起。』(太5:34)的聽眾, 他們在想什麼呢?
當時候的猶太社群背景是如何呢?因為法利賽人和文士發展出了許多發誓技巧:包括
複雜的分辨法,決定誓言的約束力。耶穌針對著正是他們的狡辯的倫理觀:他們宣稱
要有特別的誓言(不同的時間、地點、姿態、動作…)才有真正的約束力。本來「誓
言」是為了促進說話的誠實,但是如果這起誓, 反而成為讓人說狡猾的謊言和詭辯的欺騙
的理由,難怪耶穌在此的講論,以加深修飾表達律法所指向的真正方向,期待基督徒
有誠實的人格,信守承諾。如果一個人完全不起誓,他就不會作虛假的誓言。在猶太社
群中的愛色尼人當中找到類似的論據:「認為那比偽證更不好, 因為他們說: 沒有訴諸於神
就不被信任的人, 已經被定罪了.」基督徒平常說話,無論「是」或「不是」務必要有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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