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3/2020主日信息:全方位的「和好」(林後5:17-19,林前15:10) 關國瑞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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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好』的意義–關係的重整!
一、先要與『父神』和好(重整與神的關係)
人出生就是罪人, 與神為敵.
藉基督才能與神和好,而且是「神主動」作成的。
人失去了地位,便失去了一切,與神不和就是『浪子』!信了耶穌就成為神的兒
女.
二、再要與『自己』和好(重整與己的關係)
人類最大的悲哀,就是不認識自己;最大的損失,就是不接納自己!
不是過份的自愛,便是過度的自憐,結果就是自貶!
接納自己的所是(to be), 所有(to have), 所作(to do), 一切都是從神而來, 都要感
恩.
『神不是因為我們好才愛我們,乃是因為神愛我們,我們才會好!』–馬丁路德
三、須要與「別人」和好(重整與人的關係)
試從救恩的角度來看人–沒有人不被饒恕!
存著勸人與神和好的態度來看人–這是傳福音的動力,因為只有經歷過和好的人,
才能傳和好的福音!
結語:沒有福音,世人根本不可能有真正的和好,而和好的根源,只有回到神面
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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