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2022主日信息: 愛大赦免多 (馬太福音 7:36-50) 謝冠廷牧師

收听

四卷福音都記述女人以香膏抹主耶穌的故事:福音書中馬太、馬可和約翰(太26:6-13;可14:3-9;約12:
1-8)記載的是同一件事,而路加(路7:36-50)記載的是另一件事。前三者發生的時間是在耶穌受難前一
週;而後者路加則記載的故事是在較早耶穌的傳道時期;後者路加描述討論的焦點在於[愛和赦免];
而另三本福音書則圍繞著 [這香膏是為主安葬事先預備]的主題。

1. 西門心中的耶穌(36-39節) :從這段經文的描述中可以認識到西門眼目中的耶穌是怎麼樣的一位人
物;西門是當時法利賽人中的一員,代表著注重傳統價值觀的一族群,以潔身自好外貌體面著稱,
同時監督聖殿諸般禮儀,並且嚴守律法和誡命規條,強調與世俗分別為聖的外在敬虔。他看見人群
中來了一位不速之客-是「有罪」的女人,她還在人面前做出許多「冒失」動作,真是不知廉恥!
更叫人不解的是耶穌竟然「不知道」這樣一個眾所週知的女人,竟然還讓她「觸摸並親吻」耶穌自
己的腳?耶穌肯定不是「先知」,因為祂連「猜想」都猜不出來這女人!

2. 一個簡單的問題(40-43節):這個問題太簡單了,幾乎近於諷刺意味,因為欠50 兩大於欠5 兩,所
以她被赦免多,她的愛就大。耶穌也說這是對的答案!那女人犯罪更大,所以是屬於前者。但是如
果耶穌繼續問法利賽人他是不是那欠5兩的?肯定他會回答說:他絕對不是那罪人呢!「我不像別
人勒索、不義、姦淫,也不像…我一個禮拜禁食兩次,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路18:11-12)
但是,接著耶穌就因才施教,對西門說了一段話,耶穌再次挑戰他的自以為是,自以為義!

3. 一個不簡單的答案(44-46節):「你看見這女人嗎?我進了你的家,你沒有…,但這女人用眼淚濕了
我的腳,用頭髮擦乾。你沒有…,但這女人從我進來的時候就不住地用嘴親我的腳。你沒有…,但這
女人用香膏抹我的腳。」耶穌沒有用屬靈方面,或道德層面做一番比較,但卻用「做人」的基本道
理來做比較!西門沒有盡到的,那女人替他做到了!因為屬靈,其實說穿了,就是「做人」!耶穌
已經赦免了這女人的許多罪,因為祂早已經「看見」她的信心,並且宣告了赦罪的平安(50節)完全
是神的恩典,不是人的行為(弗2:8-9),人的愛心是她已經蒙受恩典的明証!
我們回到前面開始的一個問題:「為什麼邀請耶穌吃飯?」因為耶穌愛西門,就像祂愛那女人一
樣。祂要在西門的家裏,開他的眼睛,引領他進入光中,就像祂賜福那女人一樣。這就是祂接受邀請的
原因。從太簡單問題,到不簡單答案;從尷尬的時刻到臉紅的心境,我們可以做如此的結論,神給
了法利賽人西門一個悔改的機會,因為誰都還不起罪債,無論是大或小罪,『神啊,開恩可憐我這
個罪人!』將來如果在天國有機會碰到西門,應該不會感到意外!從應用的角度:讓我們過一個簡
單的生活方式,為要叫別人可以簡單地生存下去!“Let uslive simply to let otherssimply live”!『你們要
慈悲,像你們的父慈悲一樣。』(路 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