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之家第三家2020會章修訂建議版

目標

福立蒙基督之家教會是由一羣家庭在四十年前成立的。如今,因著神的賜福,福立蒙基督之家已經成長爲一間較有規模的教會,教會裡有許多團契小組,會衆也來自許多不同的世代背景。根據教會現有治理體系中獲得的經驗和預期未來可能發生的變化,我們有必要對教會的治理體制作出適當的調整。而這些調整就反映在我們所建議的會章修訂文中。

爲了完善會章的修訂,長執會在2019年三月設立了一個修章委員會。自那時起,修章委員會和若干長執會成員小組在修訂會章議題上進行了大量的討論。此外,教會於2006年也曾經設立過一個會章研究小組,其研究結果也被納進了此次的會章修訂參考資料中。會章修訂的主要目標之一是對現有機制作出調整,以利於選拔出能夠代表廣泛的教會基礎、並委身於教會和主耶穌基督的長老。另一個目標是適當地調整牧者和長老職分之間的相互關係,從而使之與我們對聖經相關教導的理解成為一致。

不過,因爲長老會需照顧教會方方面面的運作,解決大多數爭議性的問題,並擔負屬靈的領導、關顧等,教會的成長對長老會的職分也增添了更複雜和沉重的負擔。教會的牧長體系需要更多的靈活性來應對這些方面的挑戰,並通過適當的授權委派讓服事變得更有果效。爲此,我們提議設置「兩個層面」的長老制度(長老和長老會),以分擔教會服事和治理的重要責任。長老會中除了主任牧師以外,其他成員是由長老、牧者中定期推舉更換,由他們在長老會中共同商議教會的運作方向,並處理教會整體的關鍵問題。

會章中還有一些修訂是爲了適應當代科技和社會的發展。例如,會議通知不必再通過打印的紙質公告、而可以通過電子方式發送完成;因為現今人員在海內外往來、搬遷比以前更加頻繁,會員的會籍評定和轉換也有所更新等等。還有一些地方的修訂是爲了讓會章各處更加一致,或者澄清一些原本文義有些模糊的地方。爲因應英文部的成長,我們在這次的修訂中努力地讓英文版和中文版能夠一致。之前英文版中欠缺的前言和附錄二、附錄三,在這次修訂中也得到了補充。

流程

目前的會章中已經規範了修訂的流程:

1) 首先,會章修訂的間隔時間不能少於三年。由於上次的會章修訂是1997年,這項規定已經得到了滿足。
2) 此外,會章修訂的定稿需要由長執會投票確認。目前的修訂文版已經在九月份長執會通過確認。
3) 將提供給全體會員審議並收集反饋。審議期爲兩個月。
4) 審議期間及結束後,長執會將討論決定哪些需要修改並納入最終的版本。
5) 最終稿將向會員公佈並且在修章大會上提交會員表決。

由於受限於 COVID-19 新冠疫情的影響,我們不會發送打印好的修訂版文件或者有面對面的現場會議,以上流程基本上是靠透過教會網頁公佈文件和安排網路視訊會議來完成。所有關於修訂會章的反饋意見請發送郵件至:bylaw2020feedback@hoc3.org。

具體流程請參照以下時間進度表

主要會章修改小結

  • 涉及如投票所需2/3人數的用語,均改爲「至少三分之二」。
  • 英文版增加了前言和附錄二、附錄三。
  • 涉及教會組織體系的用語有所調整,以適應當前狀況。(第三章)
  • 將新長老的提名由原來需要長老會一致同意修改爲三分之二出席人數同意。(第七章(A))
  • 在長老會成員提名程序上,長老與牧者是同等對待。(第八章(A))
  • 受提名的候選人得到長執會至少三分之二出席人數同意,得成爲長老會成員。(第八章(A))
  • 規定了長老會的席次,以及如果席次人數不足情況下的處置。(第八章(A)、(B)(3))
  • 長老會主席得以指定其代理人。(第八章(B)(1);第十一章(B)(1))
  • 規定了長老會成員的任期(最長三年)和得連任次數(最多兩任)。(第八章(B)(2))
  • 在長老會職權中增加了研議教會長期方向和目標,並放在首位。(第八章(C))

文件鏈接(9月27日創建,11月3日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