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7/2017主日信息: 人的真相 (羅馬書7:18-8:2) 陳道明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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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人」很簡單,但要寫得好看,有勁,不容易.做人難,人難做, 難做人.

一、有靈魂

有靈,魂,體才是人,動物沒有靈,不會敬拜神.靈魂肉眼看不見,但有重量.人沒有靈魂就沒有價值.肉體無益,叫人活著的是靈.永生是在人心中. (傳3:11)

二、人有罪

憑良心作事是最沒良心的.因為良心不準確,有三面鏡子讓人看見人有罪.

1. 律法: 全世界193國都有憲法,法律規條有增無減.法律是針對會犯罪的人.

2. 良心: 是非之心,良心的準確性與尺度被破壞了,有人誇口謀財卻沒害命.

3. 耶穌的教訓: 恨人就是殺人,貪心等於偷竊,動淫念就是犯姦淫.誰無罪呢?

人有兩種罪,原罪顯明在說慌話不需要別人來教.罪性是從亞當一人進入世界的.罪在人的DNA中.本罪就如四歲的兩個小男孩玩泥沙,打起來,互相拆毀對方的沙土工程.罪的工價就是死.人不能自救,耶穌基督是唯一的救主.

三、人軟弱

人的力量有限,意志力有限,智慧有限,靠自己不可能不痛苦.神要人享福.爬籐若非靠著牆或柱子不能向上.人需要認識自己的軟弱,然後可以靠主剛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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