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2020主日信息:我不以福音為恥(羅馬書1:13-17) 謝冠廷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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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不以為恥” 何意?保羅講到福音信仰的掙扎,耶穌自己也曾經警告門
    徒不要以祂和祂的話為恥(可 8:38);“不以為恥”這是一種反敘法,
    為何不直接說‘以福音引以為傲’ 在文法上沒有錯誤,但是完全誤導了那
    修辭中的情感分量。信心成長是需要掙扎的過程! –
  2. 為何這樣說不以“福音”為恥?保羅對信仰委身的對象:不是一套哲
    學、教條、理念;保羅委身的對象是一位完全的人也是完全的神:我們
    的主耶穌基督。福音中心是基督耶穌,他出身卑微,被藐視,被人厭
    棄,多受痛苦,常經憂患。他被藐視,好像被人掩面不看的一樣,我們
    也不尊重他…(以賽亞 53 章)福音內容包括五個要素:耶穌誕生、受
    死、復活、升天和再來。
  3. “我”不以福音為恥 !與‘我’何干?大有關係!保羅的信仰的經歷,神
    的大能完全的改變了他,使得他能夠不以福音為恥 ,反而大發熱心地傳
    揚福音,做神的福音的使者。保羅說我欠了福音的債!這是一種義務,
    因為白白得來恩典,我們沒有權利扣留,據為己有。好消息必須與人分
    享。我們有義務讓人知道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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